中国宁波网讯 细铝灰每吨400元,粗铝灰每吨6000元,价格天差地别!慈溪某金属公司的职工便在这上面动起了四肢,并收取回扣。日前,相关涉案人员在慈溪法院受审获刑。
2011年12月,在慈溪收买废旧金属的魏某与一金属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细铝灰购销合同。每次比及厂里告诉,他就去装车提货,公司将细铝灰以400元/吨的价格卖给他。
刚开始,魏某生意做得还本分。但由于细铝灰含铝量过低,仅为5%以下,赢利较少。一次,魏某得知金属公司职工刘某是其老乡,当下心里便有了“计较”。第2次去装货时,他给了刘某一张500元的超市卡。
2012年3月,魏某向刘某说出了想要在廉价的细铝灰中掺入粗铝灰,进步含铝量,刘某心照不宣。担任铝灰装袋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刘某,还有一个是金某,去的次数多了,魏某与金某也了解了。同月,魏某也给了金某一张500元的超市卡。拿了优点的金某也参加了进来。3月底,魏某又给刘某、金某每人1000元,并期望4月份“再接再厉”。
开始时,刘、金两人比较“慎重”,一段时间后,见没人发觉,两人胆子渐渐的变大,掺的粗铝灰也渐渐变得多,天然优点也得到不少。上一年6月12日,金属公司预备卖掉88吨多的细铝灰,在偶尔中发现掺有许多粗铝灰,置疑可能是职工成心放进去的,遂报警。
据悉,2012年1至5月,魏某在该公司收买了“细铝灰”850余吨,每袋分量在1.3吨左右,按均匀每袋中参加粗铝灰100公斤计,约掺入了50吨粗铝灰。而直到魏某等3人被抓,该公司还有60多袋掺了粗铝灰的铝灰没有卖出去。
近来,慈溪法院以为,魏某等3人合谋屡次偷盗该公司粗铝灰,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盗罪。故判处3人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单玉紫枫通讯员王颖)